《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的通知》(川工商发〔2017〕16号,2017年2月20日发布)
省工商局信息中心要做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(四川)和“智慧工商”一体化综合应用系统的改造升级,增加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和简易注销登记限制条件的自动提示功能, 确保2017年3月1日起全省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顺利实施。
索 引 号 | 008894491/2017-00256 | 主题分类 | 信用政策法规 |
发布机构 | 县工商质监局 | 发文日期 | 2017-08-04 11:40:39 |
名 称 | 商事制度改革相关规定(十四) | ||
文 号 | 无 | 主 题 词 |
《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的通知》(川工商发〔2017〕16号,2017年2月20日发布)
省工商局信息中心要做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(四川)和“智慧工商”一体化综合应用系统的改造升级,增加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和简易注销登记限制条件的自动提示功能, 确保2017年3月1日起全省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顺利实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