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切实加强专业性劳动争议调解工作,结合我镇实际,经镇党委研究决定调整城厢镇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指导思想
以贯彻“调解为主、裁判为辅”的原则,切实把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放在劳动争议处理的突出位置,完善调解机制,创新调解方式,整合有关资源,建议健全多层次、广覆盖的劳动争议调解网络,在基层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,增强基层劳动争议调解和处理能力,把劳动争议更多的化解在萌芽状态、解决在基层,充分发挥劳动争议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的积极作用。
二、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人员构成
主 任:苟 荣 (副镇长)
副主任:钱 军(司法所所长)
成 员:杨贤华 高雪红 王 荣
天全县城厢镇人民政府
2017年10月2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