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天全县民政局《关于对关于对救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自查工作的的通知》要求,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,对我乡救灾资金(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)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,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。
一、自查情况
1、我乡救灾资金(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)通过专户储存管理。
2、截至目前,我乡救灾资金(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)结余305000 元。
3、救灾资金(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)的使用范围、对象都符合要求;自然灾害救助实行灾民申请、村民民主评议、登记造册、张榜公示、“一卡通”发放。
4、自然灾害救助相关档案资料完善。
二、主要做法
1、强化监管。严格专款专用,严禁挪用、挤占、截留,坚持及时足额发放。
2、严格资金管理。在资金的管理上,严格按照上级要求,建立专户,在资金使用的各个环节,主动接受上级各部门的监督检查。
3、严把补助资金发放关。资金通过“一卡通”发放。
今后,我们将进一步完善资金使用管理制度,坚持专款专用、重点使用原则,管理使用好专项资金,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科学化管理水平。